骗保判刑!组织骗保院长获刑10年,医护也被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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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则刑事裁定书,因欺诈骗保,辽宁省鞍山安康

中医医院院长、副院长、医生、护士等7人,以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至二年,缓刑三年不等

,并处二十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的罚金。

裁判文书显示,作为本案的组织者、领导者,曲某宇系安康医院院长,同时也是医院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负责医院的全面工作。

行政副院长杜某,负责审核虚假护理记录并签字

(审核一份护理记录收取医院提成5元)

;医疗副院长兼质控医师吴某芬,负责审核病案质量并签字;担任医院办公室主任兼医保科科长的陶某东,则串联整体医保工作,并制作虚假医保报销单向医保局进行医保报销。

经相关审计,该院自2013年3月至2019年9月

涉嫌诈骗医保基金统筹发生总额将近133万元、统筹拨付总额107.7万余元

(其中城镇居民医保统

筹拨付约23.4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拨付约84.37万元)。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已缴纳退赔款共107万余元。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以诈骗罪判处曲某宇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6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缓刑五年至三年不等,同时处以数万元罚金。另据企查查显示,医院也已于2020年3月被注销。

医保基金作为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同时,它也是很多人眼中的“唐僧肉”,吸引了不少医疗机构及有关负责人铤而走险。

类似安康中医医院,因骗保,医院一把手、医务人员获刑伏法的案例近年来屡见不鲜。

2018年,据法制日报报道,以“为医院创收”为名,鞍山市某医院原院长李问(化名)呼吁全员职工一起伪造虚假病历、住院治疗费等方式骗保。经法院查明,

该院10个科室、73名医生参与作假

,事发后,该名院长获刑10年,其余医务人员分别获刑3年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

2019年,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

广东普宁某医院结石科、骨科两名医生

,因涉及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用耗材,如斑马导线、射频针,合计骗保38万多元,被判两年至一年十个月,并处以上万元罚金。

2020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红十字

某蒙医医院院长宋某和妻子罗某制作虚假病历1663份

,2年内骗保金1800余万元,并向国家工作人行贿共计47.28万元,最终两人分别被判无期、17年刑期。

2021年,因长期编造假住院病历等材料、虚构住院费用等累计骗保210余万元,

安徽泗县某医院从院长到副院长,从科室主任到普通医生共21人被判刑

。其中,院长卞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副院长曹某某则获刑四年,其余1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至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的不等刑罚。

2022年5月,天津宝坻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某医院院长及实际负责人刘某伙同他人收取群众的社会保障卡,以虚假就医、购药等方式骗保280余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责令其退赔相应医保资金。其余涉案104人也受到了不同刑事处罚。

今年2月,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清远某医院通过介绍虚假病人入院骗取国家医保基金,虚假人次共计8167人次,诈骗金额达2385万余元。一审,刘某平等13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三年,并处罚金。

此外,有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医疗保障系统全年查处39.8万家,追回医保基金188.4亿元,移交公安司法、纪检监察机关6478家(人)。另据媒体统计,

在2021年的医保专项整治行动中,有5000余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可以预见的是,不论是医疗机构,还是个人,一旦触及医保红线,必将难逃法网,而骗保被抓后,等待其的必将是严厉的惩罚。

来源丨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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