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江边现多具死婴 卫生局称可能是早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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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市民反映,在衡阳市湘江西岸风光带石鼓广场附近水域,连续发现多具死婴,有些婴儿尸体还附带胎盘。究竟这些死婴来自何方?是婴孩死后扔弃还是死前抛弃呢?

  死婴被好心人打捞掩埋

  4月23日下午1时半左右,衡阳湘江西岸外滩石头锅子酒楼附近的观景平台旁,三位小男孩正在平台滩涂上,用稀泥掩埋一具婴儿尸体,稀泥上满是飞舞的苍蝇。

  “这是一具男婴,泡在观景平台旁边的水中,样子怪可怜。”一位个头稍高的男孩比划着说。

  常来垂钓的朱大伯说,这些心善的孩子向他借了一个红色塑料袋,将死婴打捞掩埋。

  “这一带水域经常可看见死婴,一年中至少可看见4次。”朱大伯说,21日上午9时许,他在相同水域发现了另一具死婴,胎盘与脐带连在一起;前不久,他还亲眼看见一位老年妇女拎着红色塑料袋,将一具死婴扔弃在水里。

  一位在观景平台旁洗衣服的大伯证实称,一些人通常是趁着黑夜将死婴盛装在塑料袋内,扔弃在江水中或河岸旁。

  “不管是谁,都不能这样处理婴儿尸体。”一位在江边散步的女士说,她不忍心看到死婴就这样被随意丢弃,这样太残忍。

  卫生局称可能是早产

  “这死婴究竟是从湘江上游漂流下来,还是附近就近抛弃的,频繁抛尸究竟是何人所为?暂时难下结论。”接警后,赶赴事发水域的旷姓民警称,警方将着手调取监控录像,对此水域抛弃死婴案展开调查。

  “随意丢弃死婴,暴露在外,不仅会污染环境,而且还会传播疾病,是十分不人道的行为。”衡阳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廖高峰解释称,死婴有可能是早产或引产的死胎,也有可能系疾病致死的婴儿。死婴的父母应将其送往殡仪馆火化,父母不便处理的,也可委托医疗机构送殡仪馆火化。

  廖高峰称,卫生部门将配合公安部门联合查办丢弃死婴案件。

  追问

  一、死婴来自何方?发现死婴尸体的地方是不是扔弃婴儿尸体的现场?还是从其他地方冲来的?

  二、在江边发现的死婴,是婴孩死后扔弃还是死前抛弃呢?

  三、如果发现的死婴是死后扔弃,为何他们的父母不将他们好好埋葬,反而要江葬?难道就连葬尸的钱都没有吗?如果发现的死婴是死前抛弃,婴孩的父母未免太残忍了,这样父母人性泯灭,应该受到谴责与法律严惩

  弃婴的原因与罪责

  引发弃婴现象的发生有多种因素,包括重男轻女、先天健康等,尤其不少城市居民因自身经济条件有限,知道患病弃婴会最终进入社会福利机构受到保护,因而把自己的孩子遗弃,这已成为社会问题。

  弃婴行为出现的背后,折射的是一部分人对法制的漠视以及法律观念的淡薄,因此有必要借助法律的力量来制止弃婴行为。

  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也就是说,父母故意丢弃婴儿,情节恶劣的,比如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或者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最高可获刑五年。如果是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其行为则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还将涉嫌故意杀人罪,当事人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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