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出台医保新政策,报销机制做出重要调整

微尚健道网04-09评论

2023年3月底,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自今年1月8日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以来,国家医保局会同两部委印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医保发〔2023〕1号)之后,第二个关于新冠治疗医疗保障的相关文件,也是对于2023年1号文的衔接,主要明确了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临时特殊保障政策执行至3月31日之后,接下来与普通的基本医保待遇如何衔接。

面对疫情的冲击和考验,在特殊时期制定特殊的医疗保障政策,有效保障了新冠患者就医用药需求,缓解了医疗机构的经济运营压力。而在全国疫情已经趋于平缓的当下,调整疫情时期的特殊政策也势在必行,因此,《通知》明确自4月1日起,“住院费用全额保障”“基层门诊专项保障”等特殊保障政策将回归至常规保障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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