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微尚健道网05-17评论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监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规范和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发展提出一系列针对性举措。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坚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底线,明确规定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必须遵守卫生健康有关行业准入的法律法规。

医疗美容兼具医疗属性和消费属性,涉及监管部门多,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医疗美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离不开规范高效的行业监管。

11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着重强调跨部门综合监管,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从登记管理、资质审核、“证”“照”信息共享、通报会商、联合抽查检查、协同监管、行刑衔接等多个维度同时发力,构建贯通协同、高效联动的行业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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