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被告供认投毒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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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上海11月27日电 (记者郝洪)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森浩当庭供认了起诉书指控其采用投毒方法致受害人黄洋死亡的事实,但否认因琐事引发矛盾,怀恨在心蓄意杀人。

  起诉书指控,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洋不和,对黄怀恨在心,决意投毒杀害黄洋。

  起诉书还原了案发过程: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从其实习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得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将剧毒化学品全部注入宿舍内的饮水机中。次日上午,黄洋从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注入了剧毒化学品的饮用水。之后,黄洋即发生呕吐,赴医院治疗。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洋符合生前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肝脏、肾脏等多器官损伤、功能衰竭而死亡。4月12日,林森浩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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