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近日经江西省人大审议正式通过,将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自然人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违背其生前意愿;擅自接受遗体、器官的,最高可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