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见钟情闪婚 仅4月丈夫婚外情又闪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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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2月14日情人节这天,是小伟和小青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他们这天登记结婚,喜结连理。只是,这一切来得太快了,两人从见面到结婚仅仅用时2个月。当年的“51”小长假,两人风风光光地摆了一次喜宴,亲朋好友的祝福大同小异:“祝你们白头到老,早生贵子。”白头到老,多么珍贵的祝福,可惜两人却辜负了大家的祝福。

  一个月之后,两人开始分居,原因是小青发现,小伟有婚外情了。这种打击对新婚的小青是致命的,让她更难以接受的是,小伟不仅有婚外情,居然还有嫖娼行为。

  新婚的喜悦还未散去,可小青的心早已冰冷,她毅然决然于当年9月起诉离婚。不过当时审理这起案件的法官了解到二人新婚才三四个月,希望双方彼此给对方一个机会,没有判定二人离婚。

  小青经过慎重考虑,也决定再给丈夫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反省自己,但小伟的所作所为让她再次伤心透顶。二人分居的那段时间,小青发现小伟依然我行我素,不但与前女友来往密切,还时不时地有嫖娼的行为。丈夫的所作所为,让小青的心顿如死灰。

  2010年6月,小伟向碑林区法院起诉离婚,理由是由于结婚草率,加之婚前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性格、生活习惯和家庭教育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婚后双方矛盾持续不断,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演愈烈,导致双方无法共同生活,婚姻关系无法维持。

  小青认为,丈夫的这些话颠倒是非,歪曲事实,妄图掩盖婚姻无法正常维持的最重要原因,也就是小伟生活腐化,行为放荡,道德败坏。小青表示,起诉离婚的全部责任在丈夫,因此,她要求小伟必须公开赔礼道歉,并且在分割财产方面,必须钉是钉,铆是铆,小伟家的东西她一分不要,她陪嫁的东西必须自行处理,否则,此婚不离。

  办案的碑林区法院法官见双方感情无法调和,遂用调解的方式实现二人离婚的目的。最终,法院裁定小伟一次性付给小青陪嫁物品折价款4.8万元,并赔偿小青经济补偿金1万元。自此,一段本受到众人祝福的姻缘消散殆尽,法官也感慨地说:“闪婚闪离,全因婚外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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