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

微尚健道网11-04评论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山西省委副主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李志强建议,要高度关注和解决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在提案中指出,30多年前响应国家号召的独生子女父母,正陆续进入老年阶段,当年为国家需要作出家庭牺牲的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更应受到国家关注。

  记者注意到,在众多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的议案、提案中,设立“独生子女照料陪护假”成为关注点之一。此前,全国已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在取得成功经验后,有必要在全国范围推广,让更多的人享受到这一制度红利。

独生子女护理假 独生子女陪护假 推广独生子女陪护假

  独子女家庭养老形势严峻

  我国50后一代即将整体进入60~70岁的老年阶段。40年前,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响应基本国策,目前他们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存在着空巢老人居多、生病住院时缺少护理照顾等问题。

  国务院公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预测,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养老形势严峻。

  青年人对此也十分关注。3月,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992名18~35周岁的青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7.9%的受访青年关注养老问题。其中,照顾老人时间和人手不够(65.3%)、收入和储蓄恐难支撑开销(59.0%)、“空巢老人”紧急求助(53.6%)是受访青年最担忧的三个问题。

独生子女护理假 独生子女陪护假 推广独生子女陪护假

  从2015年起,全国人大代表、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院长李亚萍便将目光放在独生子女养老难的问题上。她表示,由于家庭规模小型化、独生子女外出工作求学增多等原因,身边无子女的老年人必将日益增加。

  另外,“四二一”式的家庭结构注定了这一代独生子女今后面对的是结婚后两个人要赡养4个老人甚至更多,这对独生子女的压力也是非常大的。加之老年人晚年的需求多种多样,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保障多个方面,因此,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相对于现行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应该在经济上、政策上给予最大的关注。

  建议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

  李志强建议,我国应建立健全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补贴制度。建立完善独生子女父母高龄生活补贴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失能生活补贴和困难丧偶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对失能、半失能独生子女家庭的老年人给予一定护理补贴制度。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顾保障制度,设立“独生子女照料陪护假”。出台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优惠政策。

  俞金尧在提案中也提出,把各地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独生子女养老办法上升为国家政策,例如“独生子女护理假”,或适当延长独生子女探亲假的时间。

独生子女护理假 独生子女陪护假 推广独生子女陪护假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多地出台相关政策,缓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压力。据新华社报道,到2017年底,已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包括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等。

  其中广西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黑龙江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另外,李志强建议,要高度重视“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建立“失独”家庭总量年度排查统计制度,逐步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关怀和扶助力度,逐年提高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补贴标准。建立特困“失独”家庭养老、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由政府免费供养或减免部分费用。对“失独”家庭构建人性化的关怀体系,鼓励和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通过社会化、专业化运作,开展失独老人心理辅导、家庭创伤治疗、日常照顾、上门义诊、助老陪聊、临终关怀等系列服务。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