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药店管理规定实施 销售药品资格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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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店在咱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对药店的管理,当然也丝毫来不得马虎。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政府获悉,下月14日起,《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

  药店可不是谁都能开的。杭州规定,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具有注册执业药师资格。此外,设立在市区及县城的单体药店,应至少配备两名驻店药师,经营范围里头有中药饮片配方的,要配备注册执业中药师。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营业员也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则要有中药学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药店的大小也有要求。设立在市区及县城的单体药店,营业场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设立在市区及县城的连锁门店、乡镇及以下地区的单体药店,其营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在乡镇及以下地区的连锁门店和偏远山区双无村设立的药店,营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很多商店都搞促销,买一送一,在药店里,可不能随便送。杭州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另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包装、标签或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功能主治或治疗作用的非药品类产品。药店里的非药品类产品,必须单独设置专门区域销售,并张贴“非药品专售区”标志。

  杭州还规定,如果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没有准确无误地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没有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擅自更改或者代用,这两种情况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吊销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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