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局提醒谨防食用“毒狗肉”

微尚健道网11-04评论

  天气渐冷,食用狗肉的人也越来越多。近几年,各地时有报道不法分子为谋取利益,利用氰化钠等剧毒化学物质加工制作诱饵“套狗”,经屠宰加工后流入餐桌,人食用后可能会引起头痛、头昏、四肢抽搐等中毒症状,严重的可造成死亡,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隐患。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餐饮单位要严格把好进货渠道和采购验收两道关,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杜绝毒死狗肉等流入餐饮环节。广大消费者谨防购买或食用毒死狗肉,防控发生中毒事故。

  鉴别“毒狗肉”小知识:一看色。正常狗肉呈现鲜红色,非正常死亡的狗,表皮暗红,甚至紫红。有些商贩为了祛除毒狗肉的皮层暗红,会用水浸泡,狗肉表皮会呈现白色或灰白色;二看膜。鲜狗肉见风起膜,表皮会有很薄的干膜。非正常死亡的狗,胴体没有干膜,而且湿漉漉的;三看杀口。正常宰杀的狗,身体上留下的刀口肉是外翻的,刀口周围也有血细胞浸润,会更红一些。在死亡后为蒙骗别人补上的刀口,切口则是平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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