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医学会对房山区精神病医院等级进行现场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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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北京市卫生局委托,2013年7月29日下午北京医学会对北京市房山区精神病医院申请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现场审核。多年来,北京市房山区精神病医院承担着房山区近百万人口的精神疾病防治工作职责,为更好的提升服务水平,北京市房山区精神病医院积极申报等级核定,在全面自查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软件和硬件条件设施。专家组经过多方面的审核,认为该医院基本符合二级精神病医院标准要求,同时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北京市房山区精神病医院表示将尽快整改落实。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北京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京政办发〔2011〕70号)要求,“十二五”期间,本市将构建起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精神疾病预防、医疗、康复体系。各区县精神病院作为区县级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精神疾病预防和治疗重要工作职责: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落实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监测、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提供门诊诊疗、急诊住院治疗、康复治疗及心理咨询等服务;负责将本辖区精神疾病患者按相应转诊标准和区域规划转至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或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承担本辖区内社区居家康复患者的巡回医疗和会诊任务等。此次房山区精神病医院是自医疗机构等级核定工作恢复以来,第一家通过专家组现场核定的区县级精神病专科医院。除房山区精神病医院外,本市还有6家区县级精神病医院的医疗机构等级为1级。北京市卫生局下一步将通过组织自查、开展培训等多项措施,对符合要求医院,鼓励其积极申报级别核定,以评促建,加强区县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提高区县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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