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药企因涉嫌垄断遭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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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两家医药公司因为非法控制药价,违反我国反垄断法受处罚,据悉,此案为首起垄断重罚案。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开出巨额罚单,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由于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价格招投标制度。依据反垄断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

  据悉,复方利血平是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抗高血压药,每片零售价格仅为0.08元,全国目前有1000多万高血压患者长期依赖此药,而且主要是中低收入群体,每年的消费量约为80-90亿片。复方利血平的主要原料为盐酸异丙嗪,目前仅有辽宁省东港市宏达制药有限公司和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经发改委反垄断司查实,2011年6月9日,山东省顺通与辽宁省宏达,山东省华新与辽宁医创分别签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垄断了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全部销量。据发改委反垄断局万江表示,签订这个协议,第一个就是这两家公司分别独家代理销售这两家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所生产的盐酸异丙嗪原料,第二就是明确约定这两家盐酸异丙嗪的生产企业没有经过山东两家公司的授权不得向第三方发货。

  常州制药厂、亚宝药液、中诺药业、新华制药是我国生产复方利血平的最大四家企业,市场份额占全国75%以上,这四家公司无法从原渠道买到盐酸异丙嗪。山东两家企业于这四家企业协商,表示可以提供盐酸异丙嗪,但这四家企业必须先将复方利血平的价格从1.3元/瓶提升到5元/瓶-6元/瓶。发改委表示,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价格招投标制度。依据反垄断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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