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程序有望简化 或避免“开胸验肺”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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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程序

  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完善了职业病诊断制度,在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前,全国总工会和唯一一个多次参与《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建言会的公益组织——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下简称义联中心),均向全国人大提交了有关职业病鉴定应简化相关程序等建议。全总有关人员透露,此次修改会着重解决职业病诊断程序简化的问题,开胸验肺的惨剧也有望不再出现。

  职业病患者陷举证难困境

  提起职业病,义联中心主任黄乐平坦言,工伤是农民工维权的难中之难,职业病是工伤农民工维权的难中之难。

  成立于2007年的义联中心,至今已接触到的来自全国各地的职业病患者有近两千人。“这些职业病患者都有一个共性,难、穷、苦。职业病的认定、举证太难。”黄乐平说,患者要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准备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资料等等,而其中的很多材料是需要工作单位提供的。

  义联中心的一份职业病调研报告显示,约有40%的单位拒绝为患者提供这些材料。

  一个残酷的现实是,即使备齐这些材料,职业病患者仍有冗长的认定程序要走。按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工伤处理的程序可以达到10项,正常走完全部法律程序需要1149天。

  “很多职业病患者往往因为鉴定超期,无法获得工伤认定,有些病情严重的职业病患者,还没走完程序,就因缺乏必要的医疗保障和生活保障而撒手人寰。”黄乐平说。

  民间组织提交修法万言书

  据了解,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实施,很多条款已不能满足现实需要。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在全国总工会的推动下,43名工会界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尽快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当年,我国开始着手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同年10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诊断鉴定制度条文(草案)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张海超事件后,国务院也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工作。”全总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总工会再次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建议。

  作为在职业病领域较为专业的民间机构,义联中心曾多次参加全国总工会、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举办的关于职业病防治立法的会议。3月22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组织召开了《职业病防治法》修法征询意见的座谈会,义联中心是唯一受到邀请参会的民间机构。

  在这次会议上,黄乐平提交了义联中心关于《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一万多字的立法建议。这份“万言书”是义联中心在结合多年来职业病维权案例、职业病患者调研等基础上最终形成的,结合现有法律的不足提出了15条有针对性的建议。

  职业病鉴定程序有望简化

  “现行的职业病诊断和工伤认定的模式必须要修改,职业病处理机制重构势在必行。”在3月22日的会议上,黄乐平提出,关于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仲裁必须实行一裁终局制,简化劳动者的鉴定维权程序。

  他所上交的“万言书”中很重要的一条,也是关于职业病的诊断程序简化问题。

  “事实上《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着重要解决的就是(简化程序)这个问题。”全国总工会相关负责人透露,在全总向全国人大等部门提交的立法修改建议中,也一直主张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程序要简化,《职业病防治法》修改草案也就此征询了很多次意见。据介绍,职业病防治牵涉卫生、安监、人保、工会等多个部门,在草案征集意见过程中,其他部门也提出了很多建议。

  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并明确提出,“草案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完善了职业病诊断制度。”

  黄乐平对此次《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充满了期待。“立法部门重视民间专业机构的立法建议,愿意倾听民间专业机构的声音,是想解决问题的。”

  -再访房山尘肺病患者

  郭海良起诉要求“按月赔付”

  3月23日,本报记者曾赴河北采访郭海良等9名因在房山采煤而患尘肺病的患者,持续的后期治疗已使他们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即将花光,面临生活和治疗窘境。

  昨天,本报记者再次回访郭海良等尘肺病患者。郭海良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当地政府已给予他5000元资助,社会爱心人士也对郭海良进行了捐助。其他患者尚未获得任何渠道的援助。

  目前,郭海良已委托法律援助机构起诉房山区有关部门,要求撤销一次性补偿协议,改为按月支付工伤补助。

  当地政府资助5000元

  46岁的郭海良在煤矿干了不到六年,去年被确诊为尘肺病三期,他的左肺已完全失去功能,右肺只剩下三分之一是好的。带着17万的赔偿金,郭海良回到了河北围场县老家,病情持续恶化(本报3月28日曾报道)。

  4月初,当地政府给了郭海良一笔帮扶金,“县政府给了1000元,县民政局、卫生局、劳动局都给了1000元,乡政府和乡卫生院各给了500元,一共是5000元。”

  郭海良还接到义联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电话中说最近会有2000元的现金援助将汇给他。义联中心法律援助部部长韩世春说,中心和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合作成立了农民工公益基金,“这笔钱是江苏爱心人士通过QQ群募捐来指定捐助给郭海良本人的”。

  在和记者通电话时,郭海良连声说谢谢,他认为,自己能获得县里的援助,“是媒体报道的结果。”事实上,与郭海良同患尘肺病的其他患者确实没有这样的“待遇”。

  起诉要求改赔付方式

  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当时房山区尘肺病患者之所以很快地领到赔付金,是因为北京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对此事作了特别批示。但尽管领到了十几万的赔付金,郭海良等人却仍感觉前路艰难无望。

  郭海良寄希望于曾帮助过他的义联法律援助中心。“我已委托他们帮我起诉房山区有关部门了,希望能把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更改为按月支付。”据了解,尘肺病患者领到的一次性赔付只有十几万,但如果长期按月赔付,一名患者20年可领取100万的赔偿。郭海良说,当时他签赔偿协议时并不知道还有按月赔付这种方式。

  据房山区有关部门发布的消息,至今已有300多名尘肺病人获得赔付。这些工人大多选择的是一次性赔付,“选择长期赔付的外地农民工只有极少数几个人。”韩世春说,尘肺病有一个后期发展的过程,选择长期赔付对患者来说是合适的。

  生活医疗费用难维持

  郭海良不知道的是,他的起诉书至今仍在等候房山区法院是否给予立案的回应。“我们之前亲自去了房山区法院,他们说要考虑,现在还没有回复我们是不是受理。”韩世春说,如果最终不能被受理,会考虑代理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寻求救济途径。

  在等待中,郭海良的病情再度恶化。4月中旬,挂着氧气瓶的郭海良从河北来到北京朝阳医院治疗,“完全喘不了气。”郭海良说,他住了11天院,医药费8000多,17万赔偿金已所剩无几。

  他告诉记者,当时他太难受了,来北京的初衷是去找房山区有关部门要个说法,但经过住院治疗,病情略有控制,4月28日出院后,“我还是回河北了,起诉也不是希望再拿到多少赔偿,能把医药费报了也行。”

  今后怎么维持?这是郭海良等尘肺病患者担心的问题,他说:“走一步算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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