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取消外资药品定价特权 缩小与国产药价差

微尚健道网11-04评论

  3月28日开始实施的新一批次药品降价重点列入了外资药品,被认为是继2010年12月降价之后,主管部门第二次对外资特权药动刀。

  此番,外资制药企业不再直接拒绝降价,而是呼吁“合理评估价差,分步骤、平缓的价格调整。避免市场过大震动,影响企业投资的信心”。

  这样的表态基于一种政策动向:取消外资药品定价特权,缩小与国产药品的价差是大势所趋。正在制定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在最近透露出各种信息,也都呼应着这种趋势。

  外资特权药不但有高价格,也占据着全国接近30%的市场,在一线城市的二三级医院占比更是接近70%,在诸如心血管治疗药等医院常用药中,外资药占比遥遥领先。

  在这样的现实基础上,取消外资特权药的努力会出现怎样的不确定性?国内医药市场又会出现怎样的格局?

  特权药争议已逾十年 发改委态度趋明

  2010年广受关注的一份“国家基本药物外资原研药单独定价与国产药品统一定价对照表”中,9个外资原研药价格平均比国产药品高出13倍,最高达23倍,价格最接近的也高出6倍多。

  上海罗氏的头孢曲松(商品名“罗氏芬”),曾被业内讥为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罗氏芬难题”。

  同种药品,甚至有些同为国家基本药物,为什么外资药和国产药价格如此悬殊?

  “最主要原因在于‘原研药’的特权。”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何为“原研药”?官方解释是“化合物专利过期(包括行政保护期结束)的专利药品和同类药品(未能申请中国专利保护,但在国内首次上市的药品)”。

  我国市场上,“原研制类”药品主要集中在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制药企业中。“原研药”在招标、政策性调价时的特权待遇,是国内制药企业抱怨十余年的焦点所在。

  为鼓励企业进行药品研发,鼓励外企将更多创新药带入中国市场,2000年左右,原国家计委制定的政策给予创新药品种定价优惠,使原研药价格逐步脱离一般药品的价格体系。对于已过专利保护期的原研药品的价格,原国家计委是在仿制药品成本基础上上浮30%~35%制定出来的。

  然而,这一加价比例引起外资药企的反对,他们认为:以国内仿制药企业的成本作为定价基数不足以反映他们在中国建厂、药品注册、医生教育、上市后药品监督等方面的真实成本,因此“原研制药品应该依照国际惯例定价”。

  全国人大代表、扬子江制药企业董事长徐镜人痛陈:“在招标时把人家的仿制药卖高十几倍、几十倍的价格。同样是仿制药,价格却不一样,我们总好像比别人低一等似的,感觉很自卑。”

  而今,国家发改委也开始直面争议,态度渐趋明确。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宋大才对《瞭望东方周刊》说:“逐步缩小单独定价与统一价之间的价差,大幅降低过了专利期的原研药价格是我们政策制定的方向。这些单独定价药品都已过了专利期,再加上这么多年时间已经得到了合理补偿。所以说,这些企业还是能够满足生产、研发投入的。”

  但另一位知情人士则对本刊记者说:“对于这个问题,即便国家发改委内部也仍然存在着争议。”

  拒绝降价的软硬两手

  大部分在华外资药企重要利润源就是拥有单独定价权的原研药。一些机构预计,外资企业原研药销售额占其总销售额80%以上。

  可以预见,取消或降低外资原研药单独定价注定不会是件容易的事情,或许会面临软、硬两方面的阻力。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研制与开发行业委员会(英文简称RDPAC)在回复《瞭望东方周刊》的邮件中说:“我们已经向政府提交了一些统计数据——通过对亚太地区内和几个国际市场间的比较,证明在中国的出厂价是合理的。”

  2011年1月10日,RDPAC也曾发布报告说,“中国‘十一五’规划期间,RDPAC的37家会员公司在华投资总额超过200亿人民币,其中近1/3用于研发中心建设—— 有15家企业在中国设立了19个研发中心;70%以上的会员公司中在中国设立了生产工厂,工厂数量达到49家。”

  他们善于将诉求的“合理性”传达给政策制定者。比如,2005年10月底至11月初,RDPAC等机构组织了一次为期两周的欧洲之行—— “中国制药知识产权欧洲考察”, 考察团成员是多个主管部门共计12位官员和制药行业代表。在后来撰写的报告中说“考察报告中的一个主要建议是在中国制定延长专利保护证书的体系”。

  有时,外资制药企业也会直接提要求。比如2004年6月,欧美制药企业通过协会向中国政府提出单独定价的要求。事情由头是我国价格主管部门在2004年及以前的多批次降价引起诺华、罗氏、惠氏、默沙东、德国先灵等几十家外资药企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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