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建议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提高新农合基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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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基层经办机构工作能力建设,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新农合基金监管质量;

  该负责人称,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基层经办机构工作能力建设,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新农合基金监管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层医疗机构考核激励制度,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和医患制约机制,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

  该负责人指出,相关部门及9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审计调查工作,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及时部署,切实做到“边审边改”。如截至2011年1月10日,辽宁等3省共5个县已积极纠正了挪用新农合基金的行为,整改完成率达到97.88%。二是严格问责,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目前,江苏等4省已对10名责任人作出处理。三是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审计建议,安徽等3省已就卫生院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负责人强调,结合社保审计工作实际,研究了社保审计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一是把保障民生、促进就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审计重点;二是从促进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出发,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棚户区改造资金、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审计;三是为促进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加大对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审计调查;四是为促进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险开展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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