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器官自愿捐献数量或达400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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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器官捐献呢?器官捐献就是人体死亡或者是脑死亡的人自愿或者征得家属同意,并且是无偿捐赠的方式,把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近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说:“2016年,预计我国公民自愿器官捐献数量可达4000例,移植可达15000例。”

  早在2005年,时任中国卫生部副部长的黄洁夫就曾向世界许诺,中国要改革器官移植体系,逐步立法。2014年12月3日,在昆明召开的中国器官获取组织(OPO)联盟研讨会上,黄洁夫代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要求全国169家移植医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让公民捐献成为器官移植唯一合法的供体来源。

  “我可以保证,在我管辖的体系内,(去年)没有一例移植使用死囚器官。”黄洁夫说,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之后,2015年,我国公民器官捐献数量达2766例,创下历史新高。这个数字,证明了黄洁夫的判断:阻碍中国器官移植的,不是观念,而是体制。

  器官来源能说清楚了,下一步就是降低老百姓进行器官移植的障碍。“接受器官移植的最大问题,是交不起钱。器官捐献是无偿的,那为什么人们接受器官捐献却有这么高的经济门槛?”黄洁夫透露,他今年的一大提案,就是呼吁将肾移植纳入大病医保。“之所以先提肾移植,是因为肾移植是治疗肾功能衰竭唯一最有效手段。肾移植之后,病人生活质量将大为提高。”

  黄洁夫指出,器官捐献是一个受体和供体互相依赖的社会事业。将器官移植纳入医保,才能体现社会公平。“希望我们老百姓能够享受到公平、正义的器官移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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