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腹痛拒绝CT检查,住院16小时后死亡,家属索赔122万

微尚健道网01-22评论

案情简介

患者孙女士(60岁)因腹痛到市医院就诊,门诊诊断为:腹痛查因(胰腺炎?胃炎?穿孔?),并

建议患者住院治疗、行腹部CT检查明确病情,被孙女士拒绝。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患者入院时已诊断出患者的病情为“急性重症胰腺炎”,胰腺坏死指标明确,病情危重,但对该疾病可能存在的胰腺出血、严重心率失常等病理性改变引起休克、呼吸困难甚至猝死等高危因素及不良预后,医院未向患者或进行护理的家属告知到位。在已明确诊断为“急性重症胰腺炎”的情形下,医院仍未给予胃肠减压、生长抑素及类似物抑制胰液分泌,不符合胰腺炎治疗的基础理论要求,医院存在治疗措施不全面的过错,但院方的过错并不能逆转急性重症胰腺炎。故鉴定意见书对过错参与度建议为20%符合本案实际,

判决市医院赔偿患方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

患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简析

无论是否存在疾病或者疾病是否能够治愈,人最终是要走向死亡的。但是通过正确的诊疗行为可以使生命得以延续,即便只能延续数日也是生命价值的体现,生命得以延续的结果就是丧失可能拥有生存机会的价值所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诊疗活动中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及告知说明义务,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依法依规执业,保障患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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