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医务人员注意,医院禁令升级

微尚健道网07-18评论

医药代表违规进院,药企或将面临终止合作、产品两年内不被购入等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收受回扣将被从严顶格处罚。

又一省即将出台代表进院管理办法,各医院“禁令”升级

6月30日,陕西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征求《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16日,又一省即将出台医药代表院内拜访管理办法。

陕西在《意见稿》中指出,医药代表进院开展有关产品学术、商业推广活动,应先登记建档,未经登记的医药代表不得开展上述活动,原则上医药代表每年至少登记一次,中途更换代表也应及时申请变更。

例如,6月25日,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发布《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办法》,若医药代表存在擅自进入该院诊疗区域开展推销、统方等违规行为,首次约谈涉事医药公司负责人,第二次停止采购该医药代表代理的医药产品3-6个月,第三次将该医药代表所属企业列入医院医药产品购销黑名单,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今年4月,广西崇左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关于医药代表拜访医务人员的公告》,提出医药代表首次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停止采购和使用该代表代理的医药产品3个月;再次违反的将该医药代表及其企业列入医院黑名单,禁止其五年内在医院业务活动,同时“黑名单”还将实时上报上级纪委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云南永善县中医医院也在今年发布了《“医药代表接待日”公告》,第一次发现医药代表违规将给予提醒并发出提醒函;第二次发现约谈涉事医药生产企业或其代理机构,均记入企业及医药代表诚信记录档案;第三次发现的,将该企业及其医药代表纳入医院“黑名单”,停止使用其代理的医药产品6个月,并禁止该医药代表进入医院。

细化完善“红包”范畴,

收受回扣将被顶格处罚

细化对“红包”、回扣的界定也是近年来院内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

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中也明确提到,各级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均应认定为“红包”,应全部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并按照各地的具体情况,不断细化完善“红包”范畴、明确处罚红线。

同时,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清除“红包”产生空间。

在国家级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各省也出台了实施方案。

例如,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计划,

从目前至2024年6月都是查摆整治阶段,期间各医院要对照整治“红包”

、回扣范畴开展自查自纠,并向省或市卫健委上报相关情况。

按照该实施方案要求,医院要充分运用人工智能、信息化和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医药产品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接洽营销行为的预警、监测,

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根据金额从严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不论是规范医药代表进院,还是严抓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压缩医药行业的灰色甚至违规利润空间。

从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医药代表备案制被提上日程,到《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12月正式执行至今已两年半,医药代表展开工作的难度正逐渐提升。

来 源 |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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