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灸的功效与作用及禁忌

微尚健道网11-02评论

艾灸的功效 艾灸的作用 艾灸的禁忌

  艾灸的功效与作用

  局部刺激作用

  针灸是一个特定的部分,基本的火灾中人的刺激来达到预防和治疗疾病的第一个温暖的地方,火的激励机制。正是这种温热刺激,使局部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充血,改善血液循环和淋巴循环,缓解和消除肌肉痉挛,使局部皮肤组织的代谢能力,促进炎症,粘连,渗出,出血等病理产物大吸收;也可引起大脑皮层抑制的扩散性物质,减少兴奋性神经系统,发挥镇静,镇痛作用;同时,热疗能促进药物的吸收。

  经络调节作用

  经络学说是祖国医学重要内容,也是灸疗的理论基础。

  艾灸涌泉穴相协调的,这种相互协调关系,主要是靠经络的调节作用实现的。现代研究表明经络腧穴具有三大特点:

  1、经络腧穴对药物具有外敏性即用同样艾灸方法选择一定的腧穴与一般的体表点,其作用是明显不同的。

  2、经络腧穴对药物作用的放大性经络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体表循行路线,而是多层次、多功能、多形态的调控系统。在穴位上施灸时,影响其多层次的生理功能,在这种循环感应过程中,它们之间产生相互激发、相互协同、作用叠加的结果,导致了生理上的放大效应。

  3、经络腧穴对药物的储存性腧穴具有储存药物的作用,药物的理化作用较长时间停留在腧穴或释放到全身,产生整体调节作用,使疾病得以治愈。

  调节免疫功能的作用

  许多实验都证实灸疗具有增强免疫功能的作用。灸疗的许多治疗作用也是通过调节人体免疫功能实现的,这种作用具有双向调节的特性,即低者可以使之升高,高者可以使之降低,并且在病理状态下,这种调节作用更明显。

  药物本身的药理作用

  灸疗的用药情况,虽比不得内治法丰富,但从各种隔物灸及太乙、雷火针灸在临床应用的情况看也可窥灸疗辨证论治之一斑。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灸疗主要原料艾的功能。清代吴仪洛在《本草从新》中说:“艾叶苦辛,生温熟热,纯阳之性,能回垂绝之亡阳,通十二经,走三阴,理气血,逐寒湿,暖子宫,止诸血,温中开郁,调经安胎,……以之艾火,能透诸经而除百病。”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离开了艾,灸疗学就不存在了。

  综合作用

  灸疗作用于人体主要表现的是一种综合作用,是各种因素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共同发挥的整体治疗作用。

  首先,灸疗的治疗方式是综合的。如冬病夏治,以白芥子等药物贴敷膻中、肺俞、膏肓治疗哮喘的化脓灸,以及以隔附子饼灸肾俞等穴的抗衰老等,其方式即包括了局部刺激(局部化脓灸、隔物灸)、经络腧穴(特定选穴)、药物诸因素,他们相互之间是有机联系的,并不是单一弧立的,缺其一即失去了原来的治疗作用。

  其二,治疗的作用是综合的。灸疗热的刺激对局部气血的调整,艾火刺激配合药物,必然增加了药物的功效,芳香药物在温热环境中特别易于吸收,艾灸施于穴位,则首先刺激了穴位本身激发了经气,调动了经脉的功能使之更好地发挥行气血、和阴阳的整体作用。

  其三,人体反应性与治疗作用是综合的。治疗手段(灸疗)——外因只能通过内因(人体反应性)起作用,研究人员发现,相同的灸疗对患相同疾病的患者,其感传不一样,疗效也不尽相同,究其原因,就是人体的反应性各有差异。以上诸因素,在中医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思想指导下,临证进行合理选择,灵活运用,方能发挥灸疗最大的效能。

  艾灸禁忌证

  1、凡属实热证或阴虚发热、邪热内炽等证,如高热、高血压危象、肺结核晚期、大量咯血、呕吐、严重贫血、急性传染性疾病、皮肤痈疽疗疖并有发热者,均不宜使用艾灸疗法。

  2、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精神分裂症,孕妇的腹部、腰骶部,均不宜施灸。

  3、颜面部、颈部及大血管走行的体表区域、粘膜附近,均不得施灸。

  艾灸注意事项

  1、施灸前要与患者讲清灸治的方法及疗程,尤其是瘢痕灸,一定要取得患者的同意与合作。瘢痕灸后,局部要保持清洁,必要时要贴敷料,每天换药1次,直至结痂为止。在施灸前,要将所选穴位用温水或酒精棉球擦洗干净,灸后注意保持局部皮肤适当温度,防止受凉,影响疗效。

  2、除瘢痕灸外,在灸治过程中,要注意防止艾火灼伤皮肤。尤其幼儿患者。如有起泡时,可用酒精消毒后,用毫针将水泡挑破,再涂上龙胆紫即可。

  3、偶有灸后身体不适者,如身热感、头昏、烦躁等,可令患者适当活动身体,饮少量温开水,或针刺合谷、后溪等穴位,可使症状迅速缓解。

  4、施灸时注意安全使用火种,防止烧坏衣服、被褥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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