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对闽南话的痴迷的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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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语言可以一直深入到骨髓和血液之中。无论走得多远,容颜可以改变,但只要最初接受了某种语言,也就会如影相随,所以有了乡音无改鬓毛衰的感慨。如果乡愁是游子的行囊,那么乡音就是游子的标签,时刻提示家处何方。闽南话于林语堂来说就是这样的一种语言。 林语堂对闽南话爱到极致。尽管他普通话很好,英语更是水平高超,成为为数不多的大部分作品用英语写作的中国作家,但林语堂时刻忘不了的是乡音,是闽南话。

当年他在平和坂仔出生、生长,以致后来到厦门的就读,闽南话作为最初的母语深入他生命深处,和血液一起流淌。于是听到乡音是他的一大快事,为此,他在《来台后二十四快事》中,不仅把听乡音的快乐列在其中,而且还摆在第二和第三位。

初回祖国,赁居山上,听见隔壁妇人以不干不净的闽南语骂 小孩,北方人不懂,我却懂,不亦快哉!到电影院坐下,听见隔座女郎说起乡音,如回故乡。不亦快哉!以林语堂的闲适生活,应该是很烦这样的隔壁熟睡之后妇人骂小孩的粗鄙行为和被吵醒后的不快,更别说看电影之时居然有人在耳边喋喋不休,之所以能够容忍,并且不亦快哉,只是因为她们的乡音,乡音抚平了所有的不快,产生了美感。

所以他会在《说乡情》动情地说我来台湾,不期然而然听见乡音,自是快活。电影戏院,女招待不期然而说出闽南话。坐既定,隔座观客,又不期然说吾闽土音。既出院,两三位女子,打扮的是西装白衣红裙,在街上走路,又不期然而然,听她们用闽南话互相揶揄,这又是何世修来的福分。把听乡音上升成为修来的福分,颇有感激涕零的感恩心理。

林语堂对闽南话的痴迷没有随着岁月的远去而冲淡,甚至更上层楼。有回在台湾,林语堂到一家小饭馆吃猪脚,老板用闽南话说户林博士等哈久,真歹细,织盖请你吃烟呷(和)吃茶。猪脚饭好气味真好吃又便宜,请林博士吃看迈(看看)。大郎做生日,囝仔长尾溜,来买猪脚面线添福寿。对此,林语堂高兴得不得了,他合不拢嘴,也就跟着用闽南话答道真好呷(吃),真好呷(吃)!不仅仅是机缘巧合的顺便之举,还有刻意为之的时刻,林语堂有回在香港上街,买回了一大堆用不着的铁线、铁钉,原因就是那个店老板是讲闽南话的,为了多跟他说闽南话又担心影响他做生意不高兴,只好隔会就买一点东西,结果就买了一堆东西过了一回闽南话的嘴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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