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2020年居民收入榜来了 前三名分别是哪些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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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20年各城市的居民收入,在31省份城市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72232元到20335元不等,那么具体排名是怎样的?前三名分别是哪些城市?下面八宝网小编带来介绍。

31省份2020年居民收入榜来了 前三名分别是哪些城市

31省份2020年居民收入榜来了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31省份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榜单如下:

1、上海市:72232

2、北京市:69434

3、浙江省:52397

4、天津市:43854

5、江苏省:43390

6、广东省:41029

7、福建省:37202

8、山东省:32886

9、辽宁省:32738

10、内蒙古自治区:31497

31省份2020年居民收入榜来了 前三名分别是哪些城市

11、重庆市:30824

12、湖南省:29380

13、安徽省:28103

14、江西省:28017

15、海南省:27904

16、湖北省:27881

17、河北省:27136

18、四川省:26522

19、陕西省:26226

20、吉林省:25751

21、宁夏回族自治区:25735

22、山西省:25214

23、黑龙江省:24902

24、河南省:24810

25、广西壮族自治区:24562

26、青海省:24037

2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3845

28、云南省:23295

29、贵州省:21795

30、西藏自治区:21744

31、甘肃省:20335

前三名分别是哪些城市

2020年上海人均可支配收入72232元,高居榜首,是唯一突破7万元大关的地区;北京以69434元排名第二,浙江以52397元位居第三名。

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实际生活中,常用来代指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严格来说这么使用不够准确。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

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

31省份2020年居民收入榜来了 前三名分别是哪些城市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2019年名义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居民可支配收入被认为是消费开支的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生活水平的变化情况。居民可支配收入大致可以理解为住户部门的平均可支配总收入。由于不含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和政府部门,居民可支配总收入远小于国民可支配总收入。

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除以常住人口)也就远小于人均可支配总收入(支配总收入除以常住人口)。

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

经营净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计算公式为: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财产净收入 指住户或住户成员将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住房等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的费用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净收益、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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