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豇豆事件”:海南问责相关责任人

微尚健道网05-06评论

近日,(海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引发“豇豆事件”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问责情况进行了通报。“豇豆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迅速作出反应。省农业厅、省工商局和三亚、陵水等市县党委、政府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加大瓜菜检测力度,并对1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据了解,三亚市对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免职、停职检查6个月、全市通报批评等处理。陵水黎族自治县对有关负责人做出通报批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省工商局党组则给予三亚市工商局有关工商所负责人做出免职处理,并责令陵水县工商局相关副局长向省工商局党组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等。通报指出,“豇豆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省一些市县和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特别是在农药市场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教训十分深刻。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质量重如泰山,质量重于数量”的监管理念,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现有农药店进行全面整顿,该撤并的要坚决撤并,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要坚决取缔,实行高剧毒农药有偿举报制度。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对监管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给农业生产和农民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问题,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典型案件,该通报的要通报,该曝光的要曝光,发挥教育和警示作用。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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